经汕头市残联批准,我院于年7月14日被确定为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“困难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”医院。对已参保的患者,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每例资助元(含术前检查费);对未参保的患者,每例资助元(含术前检查费)。医院不再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。
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白内障患者,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术前检查;符合手术指征者,填写《汕头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》,我院将建立专门档案,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,并及时安排手术,医院专业优势,确保手术质量和效果。
图为我院眼科设备
图为我院医务人员为群众做眼部检查
图为我院医务人员为群众测视力
via: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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